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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采取这些举措防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

发布时间:2021-06-20

关键词: 人员, 食品, 进口, 交通运输, ┊阅读:次┊

  近日,多地通报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环境中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呈阳性,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是当前交通运输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工作重点。

  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交通运输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交通场站和运输工具每天100%消毒,不留死角;确保客运场站一线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100%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场站按规定对所有乘客开展体温检测;确保引导乘客在场站及运输工具上全程佩戴口罩,保护好自身安全。

  同时,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公路水运口岸“货开客关”,对入境人员实行“点对点、一站式”接运;切实做好国际船员在我境内港口换班、来华船员远端核酸检测;做好进口冷链运输环节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企业严格做好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人员的健康登记、日常健康监测、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定期核酸检测及消毒等相关工作,对高风险岗位人员正确穿脱防护服等进行专业培训。

  特别是装卸来自于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指导码头搬运工人等作业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口罩,与此同时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冻产品等,切实保障好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感染的风险。

  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督促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如实登记装运货物、车船、司乘人员、船员、装卸货及收货人员的信息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督促港口企业、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如实登记进出港口场站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信息及驾驶员等相关信息。

  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一旦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企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切断传播途径、隔离密切接触者等措施,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置;对发现病例或者疑似新冠肺炎的异常状况人员,企业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孙文剑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指导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全力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人物同防”,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进行传播。(记者 林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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